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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防工程管理处副主任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2-22       稿件来源:【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建设,充分调动年轻干部的积极性,培养高素质、有能力的年轻干部走上重要领导岗位,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人防工程管理处1名副主任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群众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注重在选才用人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二、竞争职位

  本次竞争上岗的职位确定为:人防工程管理处副主任1名。竞争上岗的职位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

  三、竞争上岗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竞争上岗的范围:人防工程管理处所有在编干部(含大学以上毕业生)。

  (二)竞争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熟悉人防工程管理、维护的相关流程,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工程基础知识;

  3、热爱民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能力;

  4、驻校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5、年龄35周岁以下;

  6、参加工作满两年以上。

  四、程序步骤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建峰任组长,人防工程管理处主任王正建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于锦华、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唐晓华为组员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人防工程管理处综合科,具体负责此次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

  (二)动员部署

  人防工程管理处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传达相关规定要求并进行动员部署。

  (三)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且自愿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填写《镇江市人防工程管理处副主任职位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并向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申报(报名时间截止为2013年2月26日17:30)。领导小组根据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布准予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名单

  (四)竞争上岗演讲和民主测评

  根据岗位工作的要求,进行竞争上岗演讲,竞争上岗演讲的时间为10分钟以内。民主测评在演讲结束后进行,参加人员为人防工程管理处全体在编工作人员。民主测评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得票数最高的作为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领导小组在考察预告后组成考察小组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谈话和征求意见范围包括所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所在支部负责人。

  (六)任职

  人防工程管理处党支部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民主推荐测评情况、综合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推荐拟任人选。拟任人选确定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任前公示,对公示无问题的,上报民防局党组研究审核。民防局办公室根据局党组会研究结果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江市人防工程管理处科级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具体工作在局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二)周密组织。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保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

  (三)严肃纪律。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准泄露考察情况、党组和支部讨论情况等。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行为。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给予纪律处分。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上岗结果,无条件接受组织的决定。

  (四)强化监督。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争上岗工作全过程监督,竞争上岗工作中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镇江市人防工程管理处副主任职位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

  

  镇江市民防局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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