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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防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提升年活动的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08       稿件来源:【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辖市、区民防局(人防办)、机关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2017年度在全市民防系统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提升年活动。

  一、总体思路

  围绕“提高制规质量,构建完备体系”的主题,通过采取推进落实、健全制度、规范流程、业务培训、清理文件、检查评比等方式开展活动,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更加科学规范,切实维护法治的公正性、统一性和权威性。

  二、活动时间

  2017年全年。

  三、活动主题

  提高制规质量 构建完备体系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民防系统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徐申锋

  副组长:方乐平

  成 员: 各辖市、区民防局主要领导,市民防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进行全局(办)范围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分析存在的短板;负责审定各阶段活动的实施方案,协调、指导开展管理提升活动检查工作;审定各阶段管理提升活动报告及最终的考核结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民防局法规宣传与教育处协调承办具体事项。

  五、工作安排

  1.组织和参加相关培训。通过召开、参加各级组织的立法制规交办会、培训会等形式,组织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市本级和各辖市、区民防局(人防办)年内开展至少1次相关培训。

  2.有序推进年度制规工作。市本级在年底前完成《镇江市人民防空实施细则》修订完善,推动出台《镇江市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意见》、《人防工程建设从业单位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各辖市、区民防局(人防办)要对照工作流程梳理规范性文件,查漏补缺,规范完善性文件制定计划。

  3.增强公众参与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除依法保密的外,将草案文本、立法背景缘由等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布期限不少于30日。

  4.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后评价工作。2017年11月底前对实施满一年(及以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查评估实施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5.全面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越权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事项,不得制定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定,不得制定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定。2017年11月底前对本单位制定的所有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如有违反上述内容的作出修改、删除或者废止。清理后继续有效或者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

  镇江市民防局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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