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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防局工程管理处双随机清单
发布时间:2016-07-21       稿件来源:【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序号 实施单位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依据 抽查内容 比 例 频 次 抽查方式 抽查要求 备注
1 市民防局 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管 人防工程使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九、二十七、二十八、四十九、五十条;《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五、十七、三十四条; <"+0"><"+0">1、防护设备设施是否完好;2、内部卫生环境;3、使用管理是否存在违法行为;3、其他与人防工程管理维护有关的事项。 50% 1次/年。 依托人防工程管理档案随机进行检查 1、编制统一的日常管理巡查记录表格,实现一张表格管检查;2、对随机抽查要形成详细的监管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3、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惩处;4、抽查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市民防局 对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设备设施安装、使用、维护等事项的监管 人防工程通信设备设施管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五、四十九条;《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四条; 1、人防工程通信设施是否完好;2、委托的管理人员是否严格履行对人防通信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3、是否建立日常巡查记录;4、其他与人防工程通信设施有关的事项; 50% 4次/年。 根据人防工程通信设施的分布情况随机抽查; 1、编制统一的人防通信设施检查表格,实现检查留痕迹;2、对随机抽查要形成详细的监管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3、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惩处;4、抽查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 市民防局 对滞纳金收取的监管 项目建设单位、开发单位。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三条; 1、逾期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单位 10% 随机 根据承诺书催缴 1、根据欠缴单位统计表,制定催缴记录制度,实现催缴留痕迹;  
4 市民防局 对人民防空防护效能等事项的监管 人防工程使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六、二十七、四十八、四十九、五十条;《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十三、十七、十八、三十三、三十四条; <"+0"><"+0">1、人防工程是否安全使用;2、是否存在违法使用;3、其他与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有关的事项。 50% 1次/年。 根据人防工程使用状况随机抽查; 1、编制统一的执法检查记录表,实现检查留痕迹;2、对随机抽查要形成详细的监管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3、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惩处;4、抽查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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