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核、收取 |
办事程序: |
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受理—窗口办结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点-17点 |
办理地点: |
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 |
申报材料: |
建设单位经办人出具市规划局下发的缴费单 |
承诺时限: |
当天办结 |
办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收费标准: |
未按规定建设人防设施的单位按照规划建筑总面积2%的比例,每平方米2600元,省级园区项目按镇政发[2006]114号文件收取 |
收费依据: |
苏政办发(2001)140号,镇政发(1994)236号 |
办件类别: |
即办件 |
窗口名称: |
人防办 |
窗口电话: |
8983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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