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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程序
发布时间:2008-10-15       稿件来源:【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许可)

  建设单位论证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 建设单位提交相关资料

  (2) 市人防办组织审查

  (3) 下达审查意见

  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监督

  (4) 施工队伍(5) 、监理队伍(6) 资质认定

  (7) 人防工程构配件生产单位资质认定

  (8) 对底板、墙板、顶板及口部防护、防水、通风、滤毒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查

  (9) 对主体结构质量监督

  (10) 对工程设备(11) 和室内环境进行检测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2)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13) 约定的各项内容

  (14) 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15)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16) 的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17) 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

  (18) 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19)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20)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已处理完毕。

  (21) 有平战转换预案

  六.防空地下室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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